广东粤税科技有限公司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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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税收、发展、民生纳税服务的主题,构建和谐征纳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经广东省物价局批准,自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防伪税控服务价格的复函》(粤价函[2011]37号)以及新版缴款指引下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并收取防伪税控技术维护服务费用。
各地市服务单位必须在各服务场所,将粤价函[2011]37号文以及缴款指引张贴公示,并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降低服务收费标准后,各地市服务单位应继续保持服务水准,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特此通知。
缴款指引